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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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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本)

         

        一、工程建设类项目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即政府投(融)资和国有企业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维修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上述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具体范围如下:

        编号 类别 范围

        G01 房屋

        建筑

        工程 工业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以及建筑幕墙、钢结构、电梯安装、建筑防水、爆破与拆除、建筑智能化等专业工程等

        G02 市政

        公用

        工程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广场、照明、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

        G03 公路

        工程 公路(含厂矿和林业专用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和沿线设施工程(含通信、监控、收费等机电工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工程和沿线附属设施等)

        G04 铁路

        工程 新建、扩建、改建铁路工程,地方或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工程等。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爆破、桥梁、隧道、大型枢纽、编组站及生产配套设施等单项工程施工等

        G05 水利

        水电

        工程 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包括挡水工程、泄水工程、引水工程、灌溉工程、防洪工程、发电工程、泵站、水闸、河道、堤防、水文、水资源、水保等

        G06 电力

        工程 火电站、核电站、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工程,送变电工程等

        G07 通信

        工程 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含有线、无线传输通信工程,卫星、综合布线;邮政、电信、广播枢纽及交换工程;发射台工程等)。工程内容包括长途线路、本地网电缆线路、本地网光缆线路、信管道工程,电话交换工程,卫星地球站工程,移动通信基站工程,微波通信工程,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数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等

        G08 冶炼

        工程 钢铁冶炼、连铸工程、轧钢工程、冶炼辅助工程、有色冶炼工程、建材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上述冶金、有色、建材工业的冶炼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等

        G09 矿山

        工程 煤矿工程、冶金矿山工程、化工矿山工程、铀矿工程、建材类非金属矿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井巷工程、露天矿工程、选矿工程、尾矿工程、生产辅助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等

        G10 化工

        石油

        工程 油田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炼油化工工程、基本原材料工程、化肥工程、酸碱工程、轮胎工程、核化工及加工工程、医药及其他化工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上述化工、石油和石油化工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等

        G11 农林

        工程 林业基本建设工程、林产工业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种植业工程、兽医/畜牧工程、渔业工程、设施农业工程、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三废处理处置工程等

        G12 港口与航道

        工程 港口工程、通航建筑与整治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水工工程、防波堤导流堤等水工工程、沿海水运工程、内河水运工程。工程内容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等

        G13 航天航空工程 民用机场工程等

        G14 机电

        安装

        工程 一般工业机电安装工程(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化工石油、通信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及其他工业机电安装工程,包括机械工程、电子工程、轻纺工程、兵器工程等

        G15 其他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包含应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

        二、政府采购类项目

        (一)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应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

        (二)市、县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各级政府或授权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类项目

        (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须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转让的,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

        四、国有产权交易类项目

        (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招标、拍卖、电子竞价等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具体范围如下:

        编号 类别 范围

        C01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等

        C02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各种形态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

        C03 特种行业经营权交易 海域使用权、低空开放空域使用时间、出租车和旅游汽车经营权、公交路线经营权等

        C04 其他 政府投资公共场所及设施广告设置权出让;政府特许经营;其他可收益公共资源开发权经营权交易等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属于企业法人财产权范畴的交易项目,鼓励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

        五、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类项目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承担的药品、二类疫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

        六、罚没处罚类项目

        各级法院依法查处的违法违章行为所涉及的没收、处罚以及抵缴变卖的财产和物品,以及依法追回的赃物等,各级公安部门及其直属办案单位在公安行政执法中依法收缴、追缴、没收的涉案财产和物品及刑事案件中不宜随案移送、法定可先行处理的涉案财产和物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破产财产的拍卖,在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后,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

        七、其他公共资源项目

        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碳排放权、特许经营权、林权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共资源项目,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